Article 13

In force

经批准的中小学校、幼儿园专项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

因国家和省重大建设工程或者经评估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照

法定程序报批、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Local Regulations · 驻马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