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投诉、举报破坏林业资源的违法行为。

林长接到破坏林业资源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应当按照有关程序处理。

有关部门对林长制办事机构转交的投诉举报应当依法处理并及时反馈。

Local Regulations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