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In force

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组织代表跨原选举单位的行政区域进行视察、专题调研等活动。

省、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织的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活动,可以委托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进行;受委托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将视察、专题调研等活动情况报告委托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Local Regulations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