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沁源县人民政府应当依法提出沁河干流源头保护区划定方案,经市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沁源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沁河干流源头的自然修复和保护,依法限制妨碍生态修复保护的开发建设。

Local Regulations · 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