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钦州传统村落名录。

钦州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申报、认定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一年内制定。申报中国传统村落、广西传统村落的,按照国家、自治区规定的程序与条件,从已批准公布的钦州传统村落名录中推荐。

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文化广电体育旅游等部门做好传统村落、传统建筑的普查工作,登记传统村落、传统建筑的数量、种类、分布、现状等情况,建立档案和保护管理信息系统,并提出传统村落建议名录,指导和督促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时申报。

Local Regulations · 钦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