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务委员会)通过五年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等形式,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统筹安排。
年度立法计划应当包含立法项目、提案人、起草主体、送审时间等内容。
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负责编制立法规划草案和拟订年度立法计划草案,提请主任会议通过,向社会公布并印发常务委员会。
若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的,由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提出调整意见,提请主任会议通过,向社会公布并印发常务委员会。
Local Regulations · 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