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山体保护专项规划,对山体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山体形态、森林、湿地、野生保护动植物等资源进行监督管理。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山体保护范围内绿化工作,对山体保护范围内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城市公园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主管部门负责对山体保护范围内违法建设,倾倒、堆放、填埋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等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对山体保护范围内违法倾倒、堆放、填埋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焚烧秸秆等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山体保护范围内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造成水土流失等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民政主管部门负责山体地名的管理工作,并对殡仪馆、经营性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墓地等殡葬服务设施建设项目造成山体破坏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发展改革、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管理、文化旅游、人民防空、宗教等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山体保护进行监督管理。
Local Regulations · 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