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市和区(市)县会展业主管部门应当编制会展业发展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

市会展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等部门,编制会展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促进会展业与城市建设、文化旅游、科技教育、商贸金融、交通物流等规划有机结合。

住建、交通运输、商务、文广旅、经信等部门应当支持会展基础设施以及交通、餐饮、住宿、通信等配套设施建设。

Local Regulations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