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

获“见义勇为公民”、“见义勇为勇士”、“见义勇为英堆”称号的见义勇为人员,可享受如下特殊照顾:

(一)符合就业条件的,享受优先待遇;

(二)本人或其子女符合征兵条件且自愿的,优先推荐应征入伍;

(三)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条件的,优先录用;

(四)属农村户口且本人自愿的,可安排转为当地城镇户口;

(五)在校学生可享受本校最高奖学金。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28,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