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

公安机关根据查缉毒品的需要,建立健全毒品日常查缉机制,在省际交界、机场、车站、物流集散地等场所设立毒品检查站,进行毒品和易制毒化学品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海关应当依法加强对出入境人员、物品、货物及运输工具的检查,防止走私毒品和易制毒化学品。

Local Regulations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