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遗体捐献的执行人,可以是捐献人的近亲属或者在工作上、生活上有密切关系的其他自然人,也可以是捐献人生前所在单位、居住地的居(村)民委员会、养老机构或者其他有关单位。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