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4

In force

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专业化、规模化、连锁化的养老服务组织,满足不同层次的养老需求,鼓励养老服务组织跨区联合、资源共享,发展异地互动养老,推动形成一批具有品牌竞争力和社会责任感的养老服务组织。

支持养老服务组织在本市设立总部,支持本市养老服务企业上市。

Local Regulations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