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1
In force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为老年人就医提供方便和优先优惠服务,三甲医院应当设置专门窗口或者优先窗口,为老年人特别是高龄、重病、失能老年人挂号(退换号)、就诊、转诊、取药、综合诊疗提供便利条件。公立医院应当按规定减收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的普通门诊诊查费。
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当设立老年医学科,规范提供老年病诊疗服务。
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建立业务协作机制,协同做好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护理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