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

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组织在老年人住所设立家庭养老床位,开展适老化和智能化改造,纳入动态管理,并提供连续、稳定、专业的养老服务。

市民政部门应当制定家庭养老床位的有关管理规定。

Local Regulations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