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省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环境监测规范,会同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粮食和物资储备、住房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水利、卫生健康、林业等主管部门制定并实施土壤环境监测制度,建立监测网络,完善统一的监测体系。

Local Regulations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