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In force

本市铁路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政府统筹、行业监管、企业负责、协同管理、社会共治相结合的运行机制。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