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In force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安全检查设施设备,配备与运量相适应且经专业培训的安全检查人员,并对旅客及其随身携带、托运的行李物品进行安全检查。
旅客应当接受并配合铁路运输企业的安全检查,不得违法携带、夹带管制器具,不得违法携带、托运烟花爆竹、枪支弹药等危险品或者其他违禁物品。
本市推动铁路与航空、轨道交通安检联动,实现便捷的换乘服务。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