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9

In force

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发展实际,开发历史文化、民族文化、农耕文化、游牧文化、红色文化、民俗文化、生态文化和饮食文化等具有本地特色的文化产品,与文化旅游事业深度融合,打造有影响力的文化产品和活动品牌。

Local Regulations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27,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