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鼓励、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公众提供公共文化设施和产品,开展公共文化活动和服务。

对在公共文化服务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公民、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给予表彰和奖励。

Local Regulations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27,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