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0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对赤水河流域内的水功能区水质不达标河段进行治理和生态修复。鼓励采用适宜的河堤建设模式和生态修复技术,充分利用水生生物提高水体自净能力。

Local Regulations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