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防汛防台抗旱应急物资储备体系规划和建设,建立健全统一高效的应急物资储备、调用、共用共享等保障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应急管理等部门制定防汛防台抗旱应急物资储备目录,明确应急物资储备的种类、方式、数量和责任单位,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应急物资储备责任单位应当落实应急物资储备职责,规范应急物资日常管理,并及时补充相关物资。

Local Regulations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