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应当依法办理许可手续。
设置人应当向大型户外广告设施所在地县(区)城市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设置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合法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
(三)载体所有权人书面同意证明;
(四)彩色效果图、施工图、设施与载体位置关系图以及施工组织方案说明书;
(五)安全措施承诺书;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Local Regulations · 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