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0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规定,市、县(区)人民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漳州古城保护监督管理职责,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或者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