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统筹安排旅游发展用地,优先保障旅游重点项目、旅游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乡村旅游扶贫项目用地。

鼓励利用荒地、荒坡、荒滩等未利用地,以及废弃村庄、矿山和厂房等开发旅游项目。

Local Regulations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