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2

In force

本条例所称不良行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行为。

Local Regulations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