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In force

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应当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传承发展、合理利用的原则,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要求,正确处理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与红色文化资源保护的关系,确保红色文化资源真实、完整和安全。

Local Regulations · 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