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

发生突发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红色文化资源重大损失时,保护责任人应当立即采取救护措施,并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报告。 接到报告的人民政府应当迅速组织开展抢救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