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8

In force

鼓励境内外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财产用于资助公益性科普设施建设以及其他科普事业。捐赠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落实捐赠的税收优惠政策。

Local Regulations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