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

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各类媒体平台应当开设社会科学普及宣传栏目、节目,制作、刊载和播放社会科学普及作品和公益广告。

图书和电子音像出版、影视制作以及发行放映机构应当加强社会科学普及作品的出版、制作和发行、放映。

Local Regulations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