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Amended

市、县(区)人民政府可以建立垃圾分类制度,加强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统筹垃圾处理及循环利用,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垃圾分类标准和要求投放垃圾。

Local Regulations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30,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