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Repealed

市、县(区)人民政府林草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森林资源监测体系和森林资源档案、统计、公告制度,定期组织森林资源调查,并逐级上报森林资源消长变化情况。

Local Regulations ·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2,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