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苏烟水库管理机构负责苏烟水库的日常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贯彻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法律法规;
(二)开展日常巡查,维护防护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者向有关部门报告;
(三)水库工程设施的安全管理和水库运行调度等工作;
(四)打捞和处置垃圾、树枝杂草、水浮莲、藻类等漂浮物;
(五)协助有关部门依法保护饮用水水源;
(六)其他应当由苏烟水库管理机构履行与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的职责。
Local Regulations · 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