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地方政府储备品种应当以小麦和稻谷等口粮品种为主,合理确定储备品种结构。

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粮食应急需要,在地方政府储备中建立适度规模的成品粮油储备。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