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

地方政府储备承储企业具体承担地方政府储备的储存管理职责,确保储存的地方政府储备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减少粮食损失浪费。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