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数据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统筹推进大数据发展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大数据发展的相关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