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9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支持中医药典籍研究利用,深入挖掘、研究中医药历史文化资源,形成具有甘肃特色的中医药文献及诊疗方法和技术;对中医药文化古迹、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其他有价值的历史遗存进行保护、修缮、研究、利用。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