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

省人民政府应当推动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坚持中医药产业发展与生态保护相协调,统筹行业规划,打造陇药名优品牌,协同推进中医药全产业链发展。

省人民政府应当持续推进甘肃省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法在中医药产业发展、经营模式、管理体制机制等方面进行改革创新。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