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

城市综合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布统一受理投诉、举报的电话、信箱、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

城市综合管理部门收到投诉、举报应当及时核查处理,核查处理结果于3个工作日内告知投诉人、举报人;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应当向投诉人、举报人说明情况,并在3个工作日内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城市综合管理部门应当为投诉人、举报人保密。

Local Regulations · 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