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9

In force

市、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矿山生态修复监测网络,对矿山生态修复实施动态监测,并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等活动导致发生矿山生态环境突发事件的,有关责任人应当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

Local Regulations · 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