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9

In force

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议案或者有关报告时,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询问,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应当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分组会议审议时,有关部门应当指派熟悉情况的人员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Local Regulations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2,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