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

西柏坡红色旅游区内从事导游活动的人员,应当持有文化旅游部门依法颁发的导游证。

核心区内从事讲解服务的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按照有关规定佩戴标识上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平山县人民政府和西柏坡纪念馆共同制定。

Local Regulations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