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5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快农业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业农村综合信息服务,推广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生态保护、乡村文明、社会治理等方面的应用,提高农业农村生产经营精准化、管理服务智能化、乡村治理数字化水平,促进乡村振兴。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