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发挥财政资金的带动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入信息产业,支持信息技术研发、应用示范、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发展,推动形成政府引导、企业投资、金融机构以及其他社会资本共同参与的多元化信息化投融资机制。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