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Chapter 1 总则Article 1Amended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构建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以下简称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条例。Local Regulations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8, 2021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