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对本变通规定实施前形成的当地公认的事实上的收养关系应当予以承认,由收养关系形成的养父母与养子女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Local Regulations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8,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