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

嘉陵江沿岸、城市道路沿线建筑立面风格应当符合城市景观风貌管控要求,充分反映地域历史文化元素、人文精神、时代特征和艺术价值,反映建筑功能类型特征,与街道、街区整体风格相协调。

鼓励对嘉陵江沿岸、城市重要街道、城市门户等重点区域周边的居住建筑立面进行公建化处理。

Local Regulations · 南充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