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城市地标、门户节点、轴线廊道、重要街道等重点区域的建筑,应当根据城市设计及详细规划的要求,严格控制建筑高度、体量和屋顶形式,保持视线廊道通畅,塑造优美的城市立面景观和天际轮廓线。

Local Regulations · 南充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