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和宣传工作。

支持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参与制定或者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制定高于推荐性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