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华侨投资者在本省投资、经营获得的利润、股息、红利、租金、清算后的资金及其他合法收益,可以依法兑换外汇,汇往境外。

华侨员工的工资及其他合法收入,可以依法汇出或者携带出境。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27,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