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9

In force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以及共青团、红十字会等社会团体和组织可以组织、动员社会力量组建地震灾害救援志愿者队伍,开展地震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

Local Regulations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6, 2021